关于做好2009年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9〕12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户籍在我省,准备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2007年秋季入学(含2007年前入学尚未毕业)的普通高中二年级的在校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2.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普通高中二年级的在校学生,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回我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非广东省户籍,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在校普通高中学生,可报考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4.准备参加我省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以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5.2009年7月前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的往届生,可参加2010年1月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2008年秋季入学的在校高中学生。
(二)报名时间安排
2009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www.eeagd.edu.cn/xyspbm)。我市考生的报名时间为:4月21~26日,其中4月21~24日为考生预报名时间,4月24-26日为报名点确认考生报名时间。
各有关学校须在组织考生报名时,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及实际情况,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中学(报名站)集中填报两种方式。中学(报名站)可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组织报名。
(三)派发考生号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号采用12位制,其中第1-2位为年份后两位,第3-4位为地级市代码,第5-6位为县(区)代码,第7-8位为报名点代码,第9-12位为考生流水号。各中学(报名站)代码由我办负责审定。报名前,省、市招办根据各区、各校现有高二学生的规模数据,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每个中学(报名站)的全体考生号和登录初始密码,各中学(报名站)下载后再将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派发给考生。
每个考生的考生号是唯一的,考生可以凭该考生号再次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四)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程序
(1)报名前,考生应凭身份证先到就读中学(报名点)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上网初始密码及报名网址,报名时考生通过互联网输入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
(2)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系统自动要求考生阅读《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阅读完毕后确认。
(3)考生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个人信息及报考科目等),并认真核对录入是否正确。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材料到考生本人就读中学接受验证,并在指定的银行交纳报考费,中学(报名站)对考生进行电子摄像。
(5)中学(报名站)打印报名表,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
2.注意事项
(1)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所就读的中学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其他考生在市招办指定的社会报名站报名。到社会报名站报名的考生,须持深圳户口簿、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或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办理报名。具体安排:翠园中学报名站负责罗湖区、福田区、盐田区考生;南头中学负责南山区考生;宝安中学负责宝安区、光明新区考生;龙城高级中学负责龙岗区考生。
(2)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实报名点打印的《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科目等信息,并签名确认。《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中学以及报名站应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
(3)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形式
2009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学科。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考〔2008〕33号文)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自行确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
2009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闭卷笔试,题型均为选择题。
三、考试时间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25日 |
化学、思想政治(8:30-10:00) |
物理、历史
(15:00-16:30) |
生物、地理 (10:40-12:10) |
四、考生成绩的公布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评定、分数统计和等级转换,评卷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考生成绩证明,考试成绩由市招考办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发布,考生可免费查询。中学(报名站)将考试成绩发给考生本人。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或复议。
五、广东省户籍在省外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其参加当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成绩证明(成绩若用原始分的按我省规定转换为等级成绩),我省予以承认。
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报名站)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工作,严禁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各考场、中学必须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的教育,强化考试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有序,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附件:
深圳市招考办
二○○九年四月十日
抄送:市教育局基教处